Tuesday, December 02, 2008

油价宜自由浮动

十二月初,政府是否让石油自由浮动或定下零售底价的决定着实令大众引颈长待。各界对此看法分歧,众所纷纭。

这半年里,石油的确大起大落,从5月的每桶120美元巅峰滑落至最近的每桶约50美元,不过费时6个月不到。国内石油零售价也从6月5日的每公升RM2.70 连续降五次至现在的RM2.00。 其中,政府为纾解民众的不满,也宣布给与符合条例的民众每车RM625的现金回扣。从今年6月14日至10月31日,政府已發出25億令吉汽油現金回扣津貼給國內566萬輛私用轎車及摩多的車主。另外,政府至今也因此支付了1600萬令吉傭金給邮政局。

当初涨价得不偿失

其实,政府在六月初大幅度提高石油零售价着实失策至极, 不仅引起民愤,差点让民联成功夺权, 更让国内经济活动百上加斤,引发通膨。回头来看,只要政府把目光放长远,延迟起价,或因循逐步提高油价,就可避免大幅度起价的种种蹉跎。另外,政府也不必为此提供民众令人诟病的另类汽油现金回扣,更不需白白支付庞大数目的佣金与邮政局及银行,得不偿失。

霸市卖油打破垄断

往事不可谏,来则犹可追。政府务须在是否让石油自由浮动或定下零售底价的难题上做出明智的决定。由于国际石油价格的变幻莫测,让石油自由浮动或许是一个上上之策。这符合经济学家一贯提倡的自由市场原则, 依循供给机制,让那自由经济无形的手来决定市场价格。这也可让民众学习如何面对浮动的油价,量入为出。或许每日浮动过于频繁, 每周油价浮动绝对是折衷之法。至于油站业者因为油价频繁浮动而面临亏损的问题,其实并不是问题。君不见,邻国新加坡及西方美英等国油价每周抑或更频繁的变动,并不曾听闻当地的油站业者申诉亏损云云。尤有甚者, 英国并未设定一致的石油零售价格,反而让油站业者依靠各自的竞争能力自由定价。在激烈的业务竞争下,消费者往往成为受益者。或许,我国霹雳州考虑颁发石油零售执照予霸集市场,是打开国内汽油零售受石油巨臂垄断局面的第一步。在英国,霸级市场销售石油可谓司空见惯,售价更往往比石油经销商来得便宜。

石油价格自由浮动也可省却政府津贴多少的烦恼。不管油价高低, 这都让消费者自己去承担。油价高时,消费者自会谨慎使用,节省石油又环保;油价低时,消费者第一时间收益。这可谓一举两得,何乐不为?其实,我国作为石油净出口国,津贴国民些许石油消费是天公地道; 从中赚取利益,反而于理不容。政府因考虑在油价自由浮动的基础下继续津贴民众每公升30仙,盖因大众作为国民有权享用石油这上天赐予我国的天然资源。只有到2010年或当我国不再是石油净入口国的时候,政府才宜撒消30仙津贴。油价只有浮动也有助于民众做好准备应付这一天的来临。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政府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 务必把眼光放长远,深思熟虑,做出一劳永逸的决定,避免反反复复,方能造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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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August 16, 2007

大马亏有第一世界的法律,第三世界的执法

本月十三日,太平以至大马发生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交通意外,造成20死9伤。

车祸发生后,各界对肇祸原因默哀一是,还有待交通部查明。笔者初时还以为大马没有一套良好的公共交通条例与法令,规范业者的运作。噢,不!阅毕隔日报章铺天盖地的报道后,笔者恍然大悟!2004 年道路安全法令规定驾驶长途巴士司机, 一天不准驾驶超过8小时,而且司机与副司机每隔 2小时便须交替驾驶。政府也有制定一套司机扣分制度。政府也曾倡议及讨论拟立条例规定长巴乘客 须绑安全带。还有其他林林总总的违禁药、超速等等规范。

这一切都足以媲美英国欧洲等先进国的法律, 意即该有的,我们都有。为何我国车祸率却不能比美先进国呢?归根究底,都因为我国执法不严,只有讲,没有做!欧洲政府规定每辆长巴设有一套电子系统,让司机据实纪录每日的行程。这套电子系统几近无懈可击,司机个人或群体根本没法勾结篡改出猫, 隐瞒一天的正确驾驶时间。从起初的白纸黑字过渡到电子系统,欧洲政府都尽力堵塞执法漏洞,勤于执法,让法律得以彰显。英国也早已执行规定长把乘客须绑安全带。还没开车之前,司机都会千方万嘱所有乘客绑上安全带,如不司机 及业者将被重重罚款。

反观我国,交通工具后座乘客须绑安全带的条例还在讨论阶段。其他条例的执法乏善可趁。君不见,有哪个司机与副司机每隔2小时交替驾驶?有多少业者严厉执行个别司机一天不准驾驶超过8小时?接获13 传票2 逮捕令的司机竟然没被吊销驾驶执照,反而安然无恙继续开工。这一切一切都归咎于执法不严,就连警察总长都批评当局没有严格执行扣分制度。

其实,我国承袭昔日宗主国——英国的法律制度, 各项法令与条例都大致趋向完美。曾几何时,我国司法制度更是区域的模范。但是,我国亏有第一世界的法律,却有第三世界的执法,多少良方妙例终究徒然。 不止公共交通领域,执法不严 放诸各界皆准。例如,我国反贪法律曾经享誉亚太区域,连当年香港廉政属成立初期,也远道涉洋来我国考察借鉴。反观近日,香港廉政属如日中天,令贪污一族闻风丧胆;我国反贪局却沦为尽捉小猫小鱼的小捕头。 执法不严,难逃其咎。

希望这次意外,足以让各界知晓执法的重要性,持之有恒的执法, 摈弃三分钟热度。不要到下一次灾难时,各界才来顿足懊悔。

南洋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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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August 03, 2007

永久居民标准何在?

日前,报章报道国家羽球队双打教练烈西与家人,在不到两年时间内获得批准成为我国永久居民;反观另外一位国家羽球队前教练韩健,前后提出8次申请及耗上13年时间,才获得永久居民地位。

还有许多嫁给本地公民的外国新娘,在国内居住超过10年的时间,迄今还未取得永久居民公民地位;这当中是否持有双重标准?难道没有一套发放永久居民证的指南?

在这里,陈某并不是质疑烈西应否获批成为永久居民,因他的确为我国羽坛贡献良多。

不过,任何永久居民证的发放应遵从既定的条例,不能因人而异,毫无准绳。根据联邦宪法,任何人要申请成为我国的永久居民,须持着合法的入境准证在国内居住至少5年。烈西显然不符合程序。要知,当年烈西成为英国永久公民,也得在英国住上五年。两年时间,未免太快。就西方先进国家为例,五年为最快时速。

政府固然可以吸收外来特殊人才为由,加速发放永久居留证。不过,政府应设定特定条文法例,予我国极需的特殊人才申请,让其他诸如烈西者能迅速得尝所愿,而不是以单一案例斟酌,让人无所适从。

内政部指出,不同外籍人士提出的申请,是根据不同组别的条件与资格来处理,不能一概而论。虽然如此,笔者仍然不明白何以韩健及数万名外国新娘的申请是以什么标准来处理?

让申请者有所依据

诚如政府所言,永久居民证的确是我国吸引外来人才的有力条件之一。为让这条件更加具有吸引力,政府理应提高发放永久居留证的透明度,依法行事,让有意申请者有所依据。符合条件的人士,应尽速批准。

政府可设立条例加速特殊人才的申请,如可仿效英国拟定高技术熟练外来移民政策及其他特殊人才政策。政府应重高学历、高技术的外来移民;轻低学历、非熟练工人,不能因其他因素本末倒置。政府也应基于人道立场,加速处理嫁娶大马人士的外籍公民,免破坏人们的天伦之乐。

我国能否吸引急需的外籍人才,很大程度有赖于政府的政策及作业方式。

南洋言论<是非曲直>:永久居民标准何在? 2007/08/02 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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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ly 18, 2007

最低薪金制有何不可?

最近,职工总会要求政府立法在私人界实行最低薪金制不果,遂展开罢工行动施压。政府不为所动,谓之如实行最低薪金制,将削减我国企业营商的吸引力。也有不少评论作者投书报章力陈最低薪金制的弊病,说什么提高成本,间接增加失业率云云。陈某不以为然!

据职工总会的调查显示,我国有不少领域低收入劳工的基本薪资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比如,园丘劳工每月赚取400令吉的薄薪,纺织业劳工每月286-450令吉,酒店业清洁工人每月290令吉。

将心比心,在这物价猛涨的年代,今天保险附加费要提高,明日生肉要起价……400-500令吉如何能好好活下去?更何况,年年的通货膨胀导致国民的购买力日渐削弱。十年里,一杯茶从70仙变成1令吉甚至更贵,汽油也从1.09令吉飙升至1.92令吉,今时今日的500令吉,还能买多少东西?如果中产阶级、白领、小商家们都叹日子不好过时,我们怎可忘了在贫穷线下苦苦挣扎的低薪同胞们?

劳工成本只是其中一环

虽说最低薪金制可导致劳工成本提高,进而增加经商成本,削减我国对外资的吸引力,但是劳工成本只是商业的其中一环,还有其他有过之而无不及的重要因素,左右经商及投资的决定,如治安、繁文缛节、基建及国民教育水准等等。政府大可大力整顿日渐败坏的治安,减少繁文缛节及官僚主义,提高国民的知识及技能,来弥补实行最低薪金之后可能提高的劳工成本。

治安尤甚,君不见,前有台商被抢被攫,后有韩裔商家子弟被路霸打死,在这种情况下,劳力成本再低又如何?

更何况,比劳力成本,我们比不上中国越南等新兴市场。高科技、高价值工商业,才是我国的出路。另外,最低薪金制的落实,也可扑灭贫穷,减少穷人为三餐铤而走险、作奸犯科,进而改善治安。

还有,环视本区域,只有我国与新加坡等少数国家未实行最低薪金制。就连中国、菲律宾、印尼等发展中国家也能付诸于行的当儿,所谓的“最低薪金制只适合发展国家”的论调明显站不住脚。再则,资本家腰缠满贯,起少少的薪金,想必能吸纳;但这少少的增幅,却能大大的改善低薪族的生活。

很多低薪一族的收入还少过政府的贫穷收入线。制定高于贫穷收入线的最低薪金制,将使政府灭贫事半功倍。有鉴于此,最低薪金制在情在理,利多于弊,问题只在于最低薪金的多少而已。

不能低于贫穷收入线

最低薪金最低不能低于贫穷收入线,但也不能太高,因为大多数雇员往往都会赚取高于最低薪金的收入。最低薪金也应因地而异,半岛与砂沙的贫穷收入线不同(半岛的马币691元、沙巴的马币888元及砂拉越的马币765元月入),为此,最低薪金也应相对调整。

职工总会要求的总数1千200令吉最低薪金也许太高,雇主在这个过渡期还不能适应过来;或许800至1千令吉是双方(雇员与雇主)的折中方案;又或者效法英美等西方国家,制订最低时薪,而不是月薪。这一来,雇主可因时制宜,调配该聘请的时薪员工,控制生产成本;员工如要赚取更客观收入,可多打几份工,皆大欢喜。由于大马员工多数聘于6天制,每周工作大约50小时,时薪4- 5令吉再也适当不过。

据职工总会的说法,现有的法例规范家庭女佣并不受制于最低薪金制,所以有关“最低薪金制利惠外劳的说法”并不完全正确。一旦最低薪金制实行后,被商家以调控生产成本辞退的本地员工,将因无计可施,放下身段,操起现时外劳干的活,好歹也有最低薪金收入,饿不死人。这将间接提高国家劳动人口的整体效率,减低国家对外劳的依赖,一举数得。

世上有无数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都采取最低薪金制,并不见得国家经济竞争能力因而减弱。

其他国家能,为何大马不能?

是非曲直:最低薪金制有何不可?2007/07/18 南洋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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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uly 08, 2007

扩大禁烟区比涨价有效

最近,为了减少吸烟的祸害,政府决定提高香烟价格,以遏制吸烟陋习。不过,政府表示不考虑扩大现有禁烟区。

其实,扩大禁烟区乃大势所趋。邻国新加坡刚在7月1日,扩大禁烟范围至娱乐场所、酒店、夜店和卡拉OK场所等等。英格兰也恰巧在同一日,实行更严峻的全面禁烟措施,英格兰上下几乎所有建筑物内部,包括酒吧、餐厅、旅店、车站、机场等等,将不得再设置吸烟区或吸烟室,违规者将面临高达200英镑的罚款。此外,所有公共场所都必须悬挂“禁止吸烟”标记,违者罚款多达1千英镑。

禁烟区效果乐观积极

更早之前,大英联合王国内的苏格兰、威尔斯及北爱尔兰等,都早已扩大禁烟区。最近热烈庆祝回归十年的香港也早在今年元旦日踏上了扩大禁烟区之路。香港立法会在去年10月通过修订的《吸烟条例》在2007年1月1日零时正正式生效。从此,香港所有办公地方、公众地方、餐厅、酒吧,以至政府管理的市场、泳滩和公园等,都成了非吸烟区。在新法例下,任何人在这些禁烟区域吸烟,可被罚款5千港元。凡此种种都显示了扩大禁烟区成为了各国政府抑制吸烟的良策。

从不同的案例显示,扩大禁烟区的效果是乐观积极的。爱尔兰政府说,在爱尔兰共和国实施禁烟法令后的第一份报告显示,禁烟令获得成功。报告称,被视察地点的97%都遵守了这项新的法令。香港从元旦开始禁烟至5月为止,也只有211人次因违例吸烟而受到法庭罚款。英格兰民调还显示,近九成的不吸烟者支持新法,而支持新法的烟民也有大约四成。

烟民减其他开销烟照吸

各国人民对扩大禁烟区的态度还是蛮积极的,抗拒性并不强。有些烟民起初非常反对,后来却因此戒烟,进而对新法称赞有佳!

本人觉得,扩大禁烟区比提高香烟价格更加有效。由于合法吸烟区越禁越少,烟民要吸烟往往要大费周章,吸烟的冲动及毅力因此大大减低。英国广播公司中文网香港事务特约撰稿人曹景行曾在其文章指出,他十多年前就因《亚洲周刊》所在的办公楼里不准再吸烟,经常到楼下铜锣湾海边“企街”。尔后因为每天要编写的稿件实在太多,没有时间下去三十多层过烟瘾,居然只一个月就结束了逾20年的“抽烟史”,从此不沾。另外,社会的压力(禁烟后,在街边吸烟多被他人视为异类,投以异样眼光),也变相激励人们戒烟。

香烟价格提高,烟民依然有对策,大不了减少其他开销,缩紧腰带,抑或抽吸廉价私烟。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显示,每增加10% 烟草税,只可减少4至8% 烟民;连续5年跳高香烟价格,烟民人数也只会减少10至20%。由此可见,提高烟价,成果有限。

除此之外,扩大禁烟区,最高兴的莫过于非烟民从此不必再忍受二手烟的祸害。有人权分子抗议说吸烟乃烟民的权利,难道,不吸二手烟,不也是非烟民的人权吗?俗语说得好,食得咸鱼抵得渴;无理由自己(烟民)食得咸鱼却要别人(大众)抵得渴。

有鉴于此,政府应该重新考虑不扩大禁烟区的决定。不过,任何良好决议,如没有严厉执法,也徒然。

焦点论衡:扩大禁烟区比涨价有效 2007/07/08 南洋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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