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18, 2007

最低薪金制有何不可?

最近,职工总会要求政府立法在私人界实行最低薪金制不果,遂展开罢工行动施压。政府不为所动,谓之如实行最低薪金制,将削减我国企业营商的吸引力。也有不少评论作者投书报章力陈最低薪金制的弊病,说什么提高成本,间接增加失业率云云。陈某不以为然!

据职工总会的调查显示,我国有不少领域低收入劳工的基本薪资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比如,园丘劳工每月赚取400令吉的薄薪,纺织业劳工每月286-450令吉,酒店业清洁工人每月290令吉。

将心比心,在这物价猛涨的年代,今天保险附加费要提高,明日生肉要起价……400-500令吉如何能好好活下去?更何况,年年的通货膨胀导致国民的购买力日渐削弱。十年里,一杯茶从70仙变成1令吉甚至更贵,汽油也从1.09令吉飙升至1.92令吉,今时今日的500令吉,还能买多少东西?如果中产阶级、白领、小商家们都叹日子不好过时,我们怎可忘了在贫穷线下苦苦挣扎的低薪同胞们?

劳工成本只是其中一环

虽说最低薪金制可导致劳工成本提高,进而增加经商成本,削减我国对外资的吸引力,但是劳工成本只是商业的其中一环,还有其他有过之而无不及的重要因素,左右经商及投资的决定,如治安、繁文缛节、基建及国民教育水准等等。政府大可大力整顿日渐败坏的治安,减少繁文缛节及官僚主义,提高国民的知识及技能,来弥补实行最低薪金之后可能提高的劳工成本。

治安尤甚,君不见,前有台商被抢被攫,后有韩裔商家子弟被路霸打死,在这种情况下,劳力成本再低又如何?

更何况,比劳力成本,我们比不上中国越南等新兴市场。高科技、高价值工商业,才是我国的出路。另外,最低薪金制的落实,也可扑灭贫穷,减少穷人为三餐铤而走险、作奸犯科,进而改善治安。

还有,环视本区域,只有我国与新加坡等少数国家未实行最低薪金制。就连中国、菲律宾、印尼等发展中国家也能付诸于行的当儿,所谓的“最低薪金制只适合发展国家”的论调明显站不住脚。再则,资本家腰缠满贯,起少少的薪金,想必能吸纳;但这少少的增幅,却能大大的改善低薪族的生活。

很多低薪一族的收入还少过政府的贫穷收入线。制定高于贫穷收入线的最低薪金制,将使政府灭贫事半功倍。有鉴于此,最低薪金制在情在理,利多于弊,问题只在于最低薪金的多少而已。

不能低于贫穷收入线

最低薪金最低不能低于贫穷收入线,但也不能太高,因为大多数雇员往往都会赚取高于最低薪金的收入。最低薪金也应因地而异,半岛与砂沙的贫穷收入线不同(半岛的马币691元、沙巴的马币888元及砂拉越的马币765元月入),为此,最低薪金也应相对调整。

职工总会要求的总数1千200令吉最低薪金也许太高,雇主在这个过渡期还不能适应过来;或许800至1千令吉是双方(雇员与雇主)的折中方案;又或者效法英美等西方国家,制订最低时薪,而不是月薪。这一来,雇主可因时制宜,调配该聘请的时薪员工,控制生产成本;员工如要赚取更客观收入,可多打几份工,皆大欢喜。由于大马员工多数聘于6天制,每周工作大约50小时,时薪4- 5令吉再也适当不过。

据职工总会的说法,现有的法例规范家庭女佣并不受制于最低薪金制,所以有关“最低薪金制利惠外劳的说法”并不完全正确。一旦最低薪金制实行后,被商家以调控生产成本辞退的本地员工,将因无计可施,放下身段,操起现时外劳干的活,好歹也有最低薪金收入,饿不死人。这将间接提高国家劳动人口的整体效率,减低国家对外劳的依赖,一举数得。

世上有无数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都采取最低薪金制,并不见得国家经济竞争能力因而减弱。

其他国家能,为何大马不能?

是非曲直:最低薪金制有何不可?2007/07/18 南洋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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